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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为了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规范健康保险的经营行为,保护健康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11月22日讯,现行《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2006年颁布实施,对规范和推动健康保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以来,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健康保险发展,我会正在对《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aw@cir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法规部法规处(邮政编码: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28816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

中国保监会

2017年11月15日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规范健康保险的经营行为,保护健康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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