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和《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嘉人社〔2016〕81号)的规定,现就我市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调整如下。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和《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嘉人社〔2016〕81号)的规定,现就我市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调整如下。
我市工伤保险继续执行《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嘉人社〔2016〕81号),实行行业基准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比例、工伤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管理及职业病危害等因素实行浮动费率。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自2019年1月1日起,除一类行业外,市本级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暂再下浮一档,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执行,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分别为0.2%、0.2%、0.35%、0.45%、0.55%、0.65%、0.8%、0.95%。
各县(市)根据本统筹区资金可支付的月数调整相应费率。
本次费率阶段性下浮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
2018年11月20日
相关推荐
-
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一直盼望着一件事,那就是退休养老金何时“转正”。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权益,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南湖区已于今年1月启动2020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发转实发工作,对象为南湖区2020年办理企业职...养老金 2021-2-3 16:32:020阅读
-
2021年2月1日起,我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流程将进行调整...工伤保险 2021-2-1 16:21:080阅读
-
城乡居民医疗补充保险,是王店镇政府为了缓解非困难群众的看病压力,防止非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借着2020年内乡县人民政府在这里搞试点的成功经验,今年在全镇全面铺开的一项惠民利民举措。...医疗保险 2021-2-1 11:08:260阅读
-
“县中医院退休职工赵某在2013年至2020年期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2万余元已经全额追缴。”近日,在嘉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该县人力社保局顺利追回了县中医院退休人员赵某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养老金 2021-1-26 15:38:380阅读
-
为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海盐县医保局紧贴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类重点慢性病病人实际需求,自2021年1月起,实施总额预算基础上的居民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免费用药保障机制,实现基本药物公平、共享,保障基金支付合理、高效...医疗保险 2021-1-22 15:06:31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