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青岛市范围内原由社保部门征收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暂不移交,2019年度暂按原渠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征收。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青岛市范围内原由社保部门征收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暂不移交,2019年度暂按原渠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一定过渡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应按原渠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和日常申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并向税务部门传递作为征收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维持原有集中缴费时间和缴费渠道不变。全市税务机关要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提升缴费人缴费体验,逐步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管理的主体范围、办理流程、缴费方式、咨询及诉求渠道等具体要求和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会同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另行制定,并以缴费指南的形式告知缴费单位和个人。
咨询电话:12366、1233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5日
相关推荐
-
8月26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公告》显示,该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从2019年9月1日起移交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 2019-8-27 14:40:590阅读
-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我市自2019年5月缴费属期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原有的缴费方式、缴费期限、个人账户划入时间等将发生改变,请各参保单位详细阅读、了解,并做好相应...政策法规 2019-4-22 16:17:070阅读
-
2019年1月,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两项养老保险)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的首个征期,我市共征收两项养老保险1.11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报1138户次,申报率99.18%,征收768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养老保险 2019-2-22 15:38:390阅读
-
1月12日,都江堰税务通过天府银行APP成功受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在成都市范围内实现自然人通过银行APP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零的突破。...养老保险 2019-1-22 17:17:050阅读
-
2019年1月17日,运城市直某机关事业单位首次成功在税务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 2019-1-21 13:26:49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