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淮安关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且不能证明的;(部分职工在这个单位上班,单位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低,故就想方设法找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其代缴,实际就是骗取贷款资格)

一、修订的背景依据

2014年11月,我市台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实施以来, 减轻了缴存职工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方便了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有所居中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当时只确定了一种转贷方式(先还后贷),也就是说职工要筹钱先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结清,短时间筹集大额资金,对于借款人来讲,我本来就是因为没有钱、商业贷款利率高来申请转贷,节省利息的,现在没办法筹集这么多资金。所以说,当时转贷方式比较单一, 限制了部分缴存职工将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机制,解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问题,有必要对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这次修订主要五个方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商转公贷款不予受理情形。主要是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以及个人信用的审查。修订后《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借款人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贷申请不予受理,以前规定没有明确:

1.未按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且不能证明的;(部分职工在这个单位上班,单位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低,故就想方设法找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其代缴,实际就是骗取贷款资格)

3.个人信用报告显示有超过自身还贷能力的其他贷款或担保债务且不能提供财产证明的;

1 2 3 下一页 末页 共3页

相关推荐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1,944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4,499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182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044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