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1月起,我市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自省政府发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执行当月起,由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挂钩比例自行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金额计算到元),不再另行印发调整通知。
青人社发<2018>32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挂钩联动机制
自2018年11月起,我市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自省政府发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执行当月起,由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挂钩比例自行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金额计算到元),不再另行印发调整通知。
二、调整挂钩比例
2018年1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2019年,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20年起,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并保持90%的比例。如2019年、2020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调整,从当年11月起按上述规定提高挂钩比例,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对2018年11月、12月已按原标准领取当月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已发金额与新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失业保险发放机构按原渠道补发到个人银行账户。
三、抓好组织实施
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对提高失业人员待遇,保障各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市及各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组织做好信息系统调整维护、资金审核发放等工作,确保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及时发放到位。各区市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5日
相关推荐
-
为应对疫情影响,宜丰县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9号)、《江西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失业保险 2021-1-20 16:22:080阅读
-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甘州区多措并举,做好失业保险扩大范围政策落实落地。...失业保险 2020-12-4 11:28:490阅读
-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基础功能作用,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工作,河北省唐山市从10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生育保险 2020-10-9 11:25:460阅读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领取失业补助金政策知晓度,促进政策落实,提升政策效果,确保失业待遇应发尽发,让失业人员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根据国家...政策法规 2020-10-6 15:21:000阅读
-
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7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保基本民生任务专项工作方案》(冀办〔2020〕17号)要求,...失业保险 2020-10-6 15:14:24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