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财政部:《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据财政部官网,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据财政部官网,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政策明确了适用范围:

对于医疗机构: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可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七)项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对于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对于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在保险监管部门出具备案回执或批复文件前依法取得的保费收入,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86号)第一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二十一)项规定的保费收入。

(二)保险公司符合财税〔2015〕86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免税条件,且未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营业税名单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三)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在列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营业税名单或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此前已缴纳营业税中尚未抵减或退还的部分,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此外,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养老机构的免增值税政策影响广泛,间接影响到全国几亿人的养老。

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每年税前扣除最多1.2万元

而2018年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随后2018年5月1日正式落地。

财政部:《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该政策简单来说,就是买养老险可延迟纳税,保费可以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等到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年税前扣除最多1.2万元。

具体而言,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推荐

  • 近日,丹棱县在唢呐广场召开了2021年“春风送岗”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以此为契机,丹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同时进行了政策宣传。...
    0阅读
  •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省人社厅等四部门于2020年12月15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61号),将被征地农民按新老分类,分别处理。为确...
    0阅读
  • 为全面推进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的开展,霍山县抓住两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时机,“三步走”全面启动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
    0阅读
  •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草案)》昨天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拟授权市政府适时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调整过渡至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标准。...
    0阅读
  • 2月21日,记者独家获悉,《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在业内征求意见,拟自3月1日起在北京市、浙江省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从具体内容来看,这一产品创新的落地,有望解...
    0阅读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2,460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5,961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402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153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