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滨州市关于降低开发商阶段性保证金的通知

个人住房公积金期房贷款的阶段性保证金缴存比例由原来贷款发放额的5%降为1%,阶段性保证期间自贷款发放日开始,到办妥不动产正式抵押登记手续或公积金贷款结清为止。

关于降低开发商阶段性保证金的通知

 滨住金发〔2018〕77号

市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规范我中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期房项目的管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期房贷款的阶段性保证金缴存比例由原来贷款发放额的5%降为1%,阶段性保证期间自贷款发放日开始,到办妥不动产正式抵押登记手续或公积金贷款结清为止。

二、本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按原政策执行,本通知事项与以前规定不一致的,执行本通知。

三、此通知自2018年12月18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2018年12月18日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相关推荐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2,467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5,989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404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156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