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对就业的影响,在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盐政发〔2019〕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对就业的影响,在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
(一)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全面落实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困难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2019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备付期超过15个月的统筹地区,可阶段性适当降低职工医保费率0.5-1个百分点,同时不提高个人缴费费率。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改革和统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部署,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的负担。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相关推荐
-
工作期间,因见义勇为而受到伤害的,是否可以视同工伤呢?答案是可以的。近期,我市首次为市直企业见义勇为职工认定了工伤,并为其落实了相关待遇。...工伤保险 2021-2-1 16:14:020阅读
-
11月30日,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政策培训暨违约情况通报会在响水迎宾馆顺利举行,响水县医疗保障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出席并主持会议,全县132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会议。...医疗保险 2020-12-2 16:24:450阅读
-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医保人的初心就是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盐城市医疗保障局以“暖心为民服务、守护健康福祉”党建服务品牌为载体,守初心、赢民心、勇担当、践使命,以“全覆盖、保基本、...医疗保险 2020-12-2 10:47:400阅读
-
9月14日,盐城医保电子凭证正式启用,在全省率先实现支持扫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进行医保结算,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就医服务新体验。...医疗保险 2020-9-21 13:48:180阅读
-
为了提高门诊慢性病、特殊病(以下简称“慢特病”)的保障水平,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现根据《盐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盐政发〔2009〕68号)和《盐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盐政发〔2017〕95号)文件精神,就...政策法规 2020-9-10 13:38:23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