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印发《金华市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金管委〔2018〕2号
市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
现印发《金华市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24日
金华市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建金〔2017〕237号)文件精神,推动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同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为港澳台同胞在内地(大陆)就业、生活提供便利,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一)凡本市城镇用人单位与港澳台同胞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为港澳台同胞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二)港澳台同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与所在单位其他职工相同。最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月缴存额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缴存比例计算;新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从就业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本人当月工资和缴存比例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缴存比例为各5%。
(三)港澳台同胞在内地(大陆)跨城市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相关推荐
-
近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在邕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港澳台同胞在邕就业不但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也可以提取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贷款了。该通...公积金新闻 2019-5-8 10:24:390阅读
-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基数由管理中心每年核准调整一次。...政策法规 2019-4-17 14:43:110阅读
-
4月15日,记者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在德州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德州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与本地居民一致...公积金新闻 2019-4-17 11:00:080阅读
-
与本市用人单位形成劳动(聘用)关系的港澳台同胞,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 2019-4-10 16:10:020阅读
-
根据住建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7〕237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在我州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政策法规 2019-4-8 14:54:16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