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已经2019年2月18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芜湖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已经2019年2月18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4日
芜湖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发展,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管理理念,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且未设电梯的非单一产权住宅。
第三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主、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各方配合、专业保障、安全为基”的原则。
第四条 市政府成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财政、应急管理(消防)、人防、生态环境、城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根据职能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相关推荐
-
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产权人家庭(包括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产权人直系亲属)提取总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家庭所需分摊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留存百元以下的余额)。...政策法规 2020-10-2 19:16:210阅读
-
记者从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国家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川建发〔2019〕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省内大多数市州的做法,结...公积金新闻 2020-1-17 9:31:390阅读
-
为进一步改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居住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威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实施意见》威住建字[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职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制定实施细则如下...政策法规 2020-1-3 16:17:090阅读
-
为改善和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居住条件,帮助缴存职工家庭提高居住水平,根据《郴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郴政办发[2019]4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政策法规 2019-6-20 11:51:030阅读
-
为完善城市既有住宅居住条件,提高既有住宅居住品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的作用,现就我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通知如下。...政策法规 2019-3-7 11:45:07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