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大专项行动”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府发〔2019〕7号)精神,全力支持我市困难企业降压减负,努力实现稳定岗位目标,现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失业保险金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不属于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的;
(六)2018年度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018年末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的百分比没有超过2018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即3.85%;
(七)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八)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认定和返还程序
(一)企业通过稳岗补贴网上平台自行填报困难企业有关信息,经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网上审核后,企业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内江市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申请认定表》(附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供2017年、2018年度向税务部门申报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2019年生产经营计划(或订单、意向协议情况),并对前述材料加盖公章;
(二)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辖区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及裁员等情况进行核实,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本辖区申报信息签字盖章后将相关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市本级申报信息签字盖章后将相关材料报市就业局;
(三)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会同各有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本级参保企业由市就业局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审核结果后,及时会同各有关部门进行集中复审,作出具体的认定结论;
相关推荐
-
记者近日从市医保局获悉,在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中,内江市多措并举,科学调度,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医保民生工程参保时序进度慢的问题,推动城乡医保参续保取得新成效。...医疗保险 2020-12-28 11:20:540阅读
-
今年以来,内江市市中区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积极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失业补助金申领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失业保险 2020-12-3 16:46:070阅读
-
近日,记者从内江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了解到,2020年3月至12月处于失业状态,在全市领取失业金期满的单位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单位参保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单位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失业保险 2020-10-5 9:48:460阅读
-
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的内容为准。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绩效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政策法规 2020-6-19 13:32:230阅读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政策法规 2020-6-19 13:18:11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