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市社保中心进一步推动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将网上大厅办理、微信掌上办、电话帮办代办等作为主要服务方式,尽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咨询电话:8102868。
(二)养老待遇网上查询。
登录“潍坊市人社局”官网,点击“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实名注册后即可查询养老待遇、办理相关业务。
咨询电话:8102868。
(三)养老待遇不受影响。
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退休后,自审核确定退休时间的次月起补发养老金。今年退休人员继续实行临时待遇预发,自核准退休的次月起,实行按月发放,待国家和省出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措施后,再重新计算退休待遇,并多退少补。
咨询电话:8102868。
(四)企业新退休职工缴费审核业务。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时,市社保中心综合业务科根据推送的数据,审核其缴费情况。缴费记载完整准确的,计算养老金。缴费记录不准确的,由参保单位准备所需材料,生成为PDF格式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fsbzhk@163.ocm。
咨询电话:8102710,8102776。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做实/改革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返还业务。
1.参保单位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职)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信息审核表》(加盖公章,组织部批准的同时提供批文和履历表)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档(文档名称为“单位名称+退休”),发送至邮箱si-jgylk@wf.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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