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十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十一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公积金中心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补缴:
(一)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
(二)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由公积金中心审批,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由单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补缴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予以补缴。
(四)其他按规定需要补缴的情形。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的结息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第十四条 公积金中心应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查询服务。
第十五条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缴存单位变动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相关推荐
-
根据住建部“双贯标”和《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中关于精减资金账户的要求,落实“在每家受委托归集业务银行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的规定,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核算。...政策法规 2020-8-14 14:52:330阅读
-
2020年1月―6月,全州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0.84亿元,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6.38%,完成年计划34亿元的61.29%,提取住房公积金14.25亿元,同比增长5.71%,实现增值收益1.02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积金新闻 2020-7-27 11:33:180阅读
-
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份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422家,新增缴存职工11027人;归集住房公积金20.34亿元,同比增长9%。...公积金新闻 2020-5-14 15:39:490阅读
-
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去年归集额首次突破100亿元,达104.31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7.19亿元,办理公积金提取74.63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23亿元,为贵阳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2.01亿元,总体...公积金新闻 2020-2-19 11:09:070阅读
-
据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全年新增缴存职工4615人,完成年计划的131.86%;提取住房公积金8.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29.23%,年末归集余额46.35亿元。...公积金新闻 2020-1-14 17:08:37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