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医药机构协议定点范围,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经研究决定,定于2020年5月18日开展本年度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协议定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扩大医药机构协议定点范围,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经研究决定,定于2020年5月18日开展本年度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协议定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药机构)。
社会信誉良好,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定点和因违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记录。
二、组织实施
2020年度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协议定点工作(以下简称医保定点),由市医保局统一组织。按照行政区划,各区县医保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内医药机构的申请资料(连锁药店向总部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市医保中心负责组织评估和现场查验。
申请新增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于2020年6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一式二份递交到所在各行政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经办人员查验合格后密封双方签章。所需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各项材料中载明事项有效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
三、定点条件
(一)零售药店
1.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三个月以上,主营业务为药品零售业务。符合《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服务的能力,配备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专职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药师,执业地与注册地点一致,营业时间内保证有一名执业药师在岗。
<上一篇 福州市医疗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试行办法 6月1日起执行
下一篇> 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相关推荐
-
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近日,通过定点互认的方式分别将西宁市、海西州、黄南州、玉树州新增的321家医药机构纳入省级职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范围。...医疗保险 2020-9-14 15:44:590阅读
-
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意见》(日人社发〔2016〕14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县上报,日照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取消东港照升中医诊所等8家医药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并予以公布。...医疗保险 2020-7-10 11:37:080阅读
-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从即日起到今年10月底,我市将开展为期近半年的医保系统突出问题治理,严厉查处定点医药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医疗保险 2020-6-11 15:02:250阅读
-
通过打击欺诈骗保,山东医保基金监管取得积极成效。在医保待遇不断提升的前提下,2019年全省基金总支出1425.8亿,增幅8.8%,同比减少4.6个百分点,其中居民医保支出增幅4.7%,下降10.6个百分点,减少医保基金不合规支出64.3亿元...医疗保险 2020-4-22 9:35:530阅读
-
4月10日,南通市新闻办召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新闻发布会。据悉,南通去年通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活动,对全市4596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的现场检查,处理违法违规医药机构1903家,处理违法...医疗保险 2020-4-10 17:09:10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