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申请人为单身缴存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调整至30万元;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上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清或使用自有资金提前一次性结清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时间间隔限制。
若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结清上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自提取之日起间隔满12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
按照住建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政策解读:按照住建和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相关要求,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住房套数的认定方式以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下同)的住房贷款记录为准。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套房认定标准为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或只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贷款。
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为缴存职工家庭仅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缴存职工家庭已办理两笔及以上住房贷款的,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四、全面推行再交易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在全市各区县范围内开展再交易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政策解读:此前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组合贷款只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试行,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部分区县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不能满足购房职工的资金需求。为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通过协调各合作商业银行,将再交易住房组合贷款业务扩展到全市所有区县,以满足购房职工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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