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 > 医疗保险 > 医疗保险知识 > 正文

试用期员工医疗保险

这是一起因试用期患病医疗期未满被解除合同争议案,其争议的焦点在于试用期员工患病是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试用期间患病用人单位可否辞退。

【案例】

林某2005年3月被一木艺制品厂录用,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林某试用期为6个月。2005年6月20日,林某患病住院,经医院诊治半个月后仍未痊愈。林某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停发了全部工资,并以不能适应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林某的劳动合同。林某认为厂方在自己疾病未治愈的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收回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继续履行合同,享受病假待遇。而厂方则认为,林某属于试用阶段,不享受医疗待遇,其生病不适应工作要求,厂方可以辞退。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林某无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在经过庭审调查后裁决用人单位解除林某劳动合同的决定无效;并要求厂方补发林某住院期间的医疗期工资。

【评析】

这是一起因试用期患病医疗期未满被解除合同争议案,其争议的焦点在于试用期员工患病是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试用期间患病用人单位可否辞退。

首先,员工试用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医疗期间工资。《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可见,双方劳动关系是从订立劳动合同起确立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已属用人单位的职工,就有权享受用人单位的医疗待遇。而试用期只是在劳动关系确立后,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察期。劳动部办公厅1989年7月8日《关于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患病医疗问题给宁波市劳动局的复函》(劳办险字[1989]第3号)指出:“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以享受医疗待遇。”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剥夺员工的医疗待遇,应该发放医疗期间工资。

其次,林某在试用期内患病应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是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内容。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6个月。本案林某患病在试用期内,属于工作年限10年以下,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按规定应给予3个月的医疗期;劳动部办公厅劳办险字[1989]3号文也指出:“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以享受医疗待遇,医疗期为三个月。”

而本案林某住院仅1个月,医疗期还未满,因此,用人单位也不能依此来解除林某的劳动合同。

相关推荐

  • 6月9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厅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深化“放管服”改革,治堵解困,提前实现失业保险金申领等17项社会保险“异地通办”“跨省通办”。...
    0阅读
  • 6月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告》,通知指出,北京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将于2021年4月30日到期,有效期为1年,至2022年4月30日。失...
    0阅读
  • 近日,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召开全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保险热点 社会保障 保险 2021-5-19 10:24:39
    0阅读
  • ​记者5月7日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公共事业部获悉,2021年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工作启动。凡参加市级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均需申请。申报时间为5月6日至6月25日。...
    0阅读
  • 社会保险是政府为了保证社会稳定而强制实行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它为失业、年老、生育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提供了基本保障,而商业保险则是由人们自愿为减少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向商业保险公司支付一定费用,并与保险公司签订...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