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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部分用途及申请范围-第2页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和上海都公布了住房公积金新政,新政的出台使得大家对公积金的用途以及具体如何操作再次予以关注。上海公积金部分用途及申请范围如下:

家庭生活困难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重病、大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费用。

提前结清贷款 主贷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执行沪金管(2015)3号文)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贷款 个人购房贷款 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贷款 1.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 1.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注:以上信息来自11月30日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新政正式颁布后,部分条款可能会有改变,具体可咨询12329客服或在公积金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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