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答官兵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编辑部分别采访了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闵睿和工商银行总行个金部住房信贷处副处长陈月新......
问: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向所在单位提供哪些材料?
答:①借款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②借款人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③拟购住房的相关材料。④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⑤其他有关材料。如果申请人未婚,则不需要出具配偶相关材料。
问:在去银行办理贷款时,需要携带的材料主要有哪些?
答:①《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批准书》。②身份证明,包括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③婚姻关系证明。④收入证明。⑤购房协议或者购房合同。⑥购房首付款收据。⑦借记卡。根据各个银行的要求来办理,如果贷款人没有协作银行的借记卡,就需要重新办卡,以便按期往卡上存钱还款。⑧所购二手房的房屋评估报告,由银行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
问:如出现逾期未还款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由银行按照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执行罚息;逾期超过协作银行规定时限仍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由协作银行依法处置其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向保证人追偿。
问:军人在退役时为什么要强制使用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
答:政策规定,借款人退出现役办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结算时,其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应依据《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将其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划转至协作银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主要考虑,军人退出现役时支取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的主要用途就是保障军人住房消费,此外,军人退役后,仍可继续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也会继续占用军队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用个人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提前还贷,可以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共济作用,加快贷款资金周转,惠及更多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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