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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购房、租房、销户、重病、低保)-第3页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购房、租房、销户、重病、低保)公积金能不能提取?当然可以!只要是深圳公积金缴存职工都可以办理提取业务,那么到底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呢?

5、配偶身份证、结婚证(职工委托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托人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6、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职工委托其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托人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还贷提取

适用条件:

偿还深圳市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提取次数:

每年1次(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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