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是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常规工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62号)、《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常政发〔2008〕196号)等文件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
2.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方式仍有两种:一是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常州公积金网(http://gjj.changzhou.gov.cn)在网上办理基数调整手续;二是对于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依然可以在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U盘到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拷贝单位缴存数据,并按规定填报后交受理点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为方便单位业务操作,对尚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缴存单位,尽快开通网上业务。具体请登录常州公积金网(http://gjj.changzhou.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咨询。
四、注意事项
为确保调整后各单位缴存基数符合2017年度的上下限范围,如果单位在汇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未办理基数调整,对低于2017年度最低缴存基数的职工或个人缴存者,由公积金中心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为其上调至缴存基数下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