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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号文件公布出台 平安鑫利2017将退出历史舞台-第3页

为了自己日后养老。年金保险确实是有这样的功能,但是不管再好的年金险在10月1号之后都必须做出大调整,甚至是直接退市停售。

1、身故保险金:保险期间被保人身故,给付2倍本附加险保额,本附加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附加险保障内容: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c,加强版)

1、重疾豁免:被保人在等待期后确诊罹患合同定义的重疾,自确诊日起,剩余未交的保费都不用再交了,保障继续有效。(备注:豁免的保费金额不包含保险期限短于1年的附加险。)

附加险保障内容: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A,2014)

1、身故豁免:被保人身故,剩余未交的保费都不用再交了,保障继续有效。

2、全残豁免:本附加合同有30天观察期,被保人在30天内因疾病全残,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人因意外或观察期30天后因疾病导致全残,则可豁免保费。(备注:豁免的保费金额不包含保险期限短于1年的附加险。)

附加险保障内容: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2014)

1、身故豁免:被保人身故,剩余未交的保费都不用再交了,保障继续有效。

2、全残豁免:全残观察期30天,被保人在30天内因疾病全残,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人因意外或观察期30天后因疾病导致全残,则可豁免保费。

3、重疾豁免:重疾观察期90天,被保人在90后确诊罹患合同定义的重疾,自确诊日起,剩余未交的保费都不用再交了,保障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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