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南闯北,多地就业参保,2017年江苏省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时间是什么?如何计算缴费年限?金投保险网小编整理了一个文档供大家参考的。
外省(市、自治区)户籍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因病非因工死亡的,由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临时缴费账户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清退工作。
江苏省户籍参保人员在省内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和单位缴费全部转移到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由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按当地标准支付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