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2017年江苏省养老金调整细则:企业退休人均养老金增幅超过6%-第7页

2017年江苏省养老金调整细则:企业退休人均养老金增幅超过6%。据悉,全省此次参加调整的退休人员超过760万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超过670万人。这是江苏连续第13年上涨养老金,7月底前,本次调整将全部落实到位。

(1)定额调整增加38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林先生缴费年限41年7个月,超过41年不足42年,按42年计算:

15年及以下部分挂钩调整:

15年1.7元/年=25.5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挂钩调整:

(25-15)年2.7元/年=27元

25年以上部分挂钩调整:

(42-25)年3.9元/年=66.3元

(3)与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

4355元2%=87.1元,无需见分进角即为87.1元。

(4)高龄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林先生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因此可享受高龄倾斜调整25元。

综合上述各项调整金额,林先生此次可调整增加金额应为:

38元+25.5元+27元+66.3元+87.1元+25元=268.9元。

特别注意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人员目前仍只能预调

目前,全省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基本实施到位,但由于改革过渡期内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中的相关参数国家尚未公布,因此,2014年10月1日以后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的人员,目前仍只能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办法预发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也将暂时以预发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进行预调。但这不会影响这部分人员的最终权益,待国家相关参数公布后,各地将重新计发并调整这部分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并从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相关推荐

  • 近日,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南通、泰州、扬州等地遭受了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袭击,导致农作物倒伏,蔬菜大棚被毁,牲畜死亡,省财政厅作为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的牵头部门,及时发挥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灾害救助和损失补偿作用。...
    0阅读
  • 根据省人社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暂将原新农合目录内部分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增加98种医保乙类药品。...
    0阅读
  • 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全省要加大付费方式改革力度........
    0阅读
  • 4月18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全省要加大付费方式改革力度...........
    0阅读
  • 18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全省要加大付费方式改革力度..........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