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办理
事项依据 关于200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城镇发【2008】58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本辖区城镇低收入家庭
办理程序 ...[查看详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单位)
办理条件
以村(社区)委会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在为本村(居)民参保前,须办理参保登记。
提交材料
市(区)人民政...[查看详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个人)
办理条件
1、凡不具备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都应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所在区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凡同一家庭中有...[查看详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1998年我国...[查看详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住院(一类区:禅城、南海、顺德,二类区:高明、三水)
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400二级医院:600三级医院:1200
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一类区50%,二类区4...[查看详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参保范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包括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的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群:
一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尚未参加公费医疗的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
二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查看详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条件
参保人申请更正个人参保信息
提交材料
1、更正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公安部门等证明材料;
2、更正缴费年限、缴费额、个人账户等缴费信息的,提供当时申报凭据和实际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个人持相关纸质材料向所属镇街社保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2、社保机构审核资料,符合的予以办理,办结后出具《...[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