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65周岁(含)以前,我们每满两个保单年度在保单周年日按保险金额的9% 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66周岁(含)至100周岁(含),我们每年于保单周年日均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年度给付金额每满五年按第一个五年期间年度给付金额的10%递增,第一个五年期间的年度给付金额为保险金额的5%。每个五年期间的年度给付金额相同。 祝寿金 在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照1倍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三项相比数额最大者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全残鉴定之日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3倍; (2)被保险人身故时/全残鉴定之日的保险合同现金价值净额; (3)被保险人身故时/全残鉴定之日的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注:上述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的给付以被保险人生存为前提。 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 您的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可留存于我公司,按我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在您申请或保险合同终止时给付。您可随时申请领取部分或全部累积生存金余额,我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 分红 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红利是非保证的。 分红领取 现金领取:您可以现金方式领取所分得的红利。 累积生息:您可以将红利留存于我公司,按我们当年年初公布的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如果您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保单借款 在交费2年且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满2年后,您可以将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80%向我公司申请保单质押借款,用于一时周转,缓解燃眉之急。 投保示例: 李先生,10月喜得一子,为了保证孩子获得最好的教育和生活,赢在起跑点,希望能通过稳健的理财方式为孩子建立起一笔足够的教育金,百般选择之后,决定为宝贝投保华夏鎏金宝贝保险理财计划。 华夏鎏金宝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10万 至100周岁 5年 年交保费 50545元 合计总交保费 252725元 该保障计划李先生每年投入50545元,连续投入了5年,总共投入252725元,在合同有效期内宝贝就拥有如下利益: 固定收益: 0周岁-65周岁 每满两个保单年度,可领取9000元生活补贴金; 66周岁至100周岁 每个保单周年日均可领取一笔补充养老金,其中第一个5年期间每年 可领取5000元,第二个5年期间每年可领取5500元,以此类推。 88周岁 可领取10万元祝寿金。 至88周岁,总计领取了524000元。 累积生存金: 如果宝贝没有领取上述固定收益,这笔钱可以放在公司以复利累积生息,到88周岁时,高达1979413元。 分红收益: 到88周岁时,按照中档分红演示,累积红利可达1577106元。 现金价值: 到88周岁时,主合同的保险现金价值为273277元。 合计生存收益: 到宝贝88岁时,累积生存金、分红收益、现金价值合计高达3829795元。 身故/全残保障: 保单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或全残,可领取30 万-35.3万元的身故/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保单借款: 在交费2年且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满2年后,您可以将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80%向我公司申请保单质押借款,用于一时周转,缓解燃眉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