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要职责
(一)市劳动保障局及经办机构: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宣传、解释及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被征地农民参保申报表、卡、册、档案盒等的印制,计算机管理软件的开发,被征地农民个人帐户建立,基本养老保障金发放等工作。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统筹基金的筹集、解缴,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审批。
(三)市财政局:设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财政专户,负责资金管理和调度。
(四)花山、雨山、金家庄区政府:统一领导各区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具体由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局配合,乡(镇)、街道和村联合组织实施。承担本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参保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的发放、收集、审核和汇总申报;对村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公示情况进行督查,负责传送被征地农民自愿缴费通知书、符合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通知书及基本养老保障金银行发放存折等有关事项。
马鞍山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马鞍山湖南东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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