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首先向市人社局医疗与生育保险科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经初审合格的,领取并填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经初审不合格的,告知其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宜昌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办理程序:
(一)受理申报:医疗机构首先向市人社局医疗与生育保险科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经初审合格的,领取并填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经初审不合格的,告知其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二)实地复核:市人社局医疗与生育保险科对初审合格且申报资料完整的医疗机构进行实地复核,查看营业场所规模,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三)考核确定:经实地复核,对申报材料真实、考核合格的一批医疗机构,汇总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审批未通过的告知原因,待其整改合格后再重新申报);
(四)下发批文:市人社局随时受理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申报,对审查符合定点条件的医疗机构,集中下发批文。
办理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承诺时限:即时受理(所需证件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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