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的1日—10日,将企业单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及申领生育待遇等相关材料,报送齐齐哈尔市医保局审核。
异地生育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办理机构】 结算科
【办理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159号1102房间
【公交线路】乘坐106路、9路、16路、2路公交车在劳动大厦下车即到
【法律依据】 齐政发【2002】39号文件
【条件】 企业生育人员
【申请材料】 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结算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表格】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申报表
【申请受理机关】 结算科
【决定机关】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局
【程序】
每月的1日—10日,将企业单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及申领生育待遇等相关材料,报送齐齐哈尔市医保局审核。
【时限】 自受理日结束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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