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享受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参保职工。
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依据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佛府办〔2013〕2号)
《关于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3〕8号)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发经办业务管理规程》(佛社保函〔2013〕15号)
办理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享受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参保职工
办理时限 受理后次月月底前将生育津贴划入参保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联系电话
0757-82981195(市直);0757-82340557(禅城);0757-86221496(南海);0757-22222555(顺德);0757-88222091(高明);0757-87758411(三水)。
办理地点 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办公时间 非节假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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