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医疗期限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 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中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 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6)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上一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账户
下一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报销
热评话题
相关推荐
-
7月4日,10点13分,保险板块指数报916.25点,跌幅达1.19%,成交12.3亿元,换手率0.08%。...行业资讯 2022-7-4 10:12:110阅读
-
国家发改委7月1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推广疫情防控保险助力做好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加快研究制定疫情防控保险工作方案...行业资讯 2022-7-4 10:00:160阅读
-
银保监会网站7月2日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门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毛炳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保险热点 2022-7-4 9:56:370阅读
-
银保监会网站7月3日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海南省监察委员会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一级巡视员秦会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业资讯 2022-7-4 9:54:310阅读
-
7月1日至2日,中国平安旗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在上海举办《服务初心正当红之振兴乡村汇报展》。...公司动态 2022-7-4 9:43:45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