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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实施方案》,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实施方案》,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中央、省、市属企业到市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县(市)、区属及以下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到所属县(市)、区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因此,作为私企单位可到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的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具体参保手续也可拨打我局以下电话咨询:88625860、88625805、88625862,如需当面咨询请到向阳路25号市社保局二楼业务东大厅①、②、③号窗口。

参保程序如下:

单保(只参加工伤保险)

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程序(市社保局)

一、首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请携带以下资料到西大厅28号窗口登记:

1、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完后到东大厅办理工伤保险费率核定及缴费手续,请携带以下资料:

1、登记完毕的社会保险登记表

2、用人单位盖章的费率核定表(2份)

3、填报《石家庄市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

4、原始《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5、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三、办理参保手续后请到西大厅17号窗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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