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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开罚单 太平财产保险厦门分公司林远方被罚6万元

2022年11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林远方对其负有直接责任

2022年11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林远方对其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处以罚款三十万元,对林远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六万元。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诚邀加盟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是金融央企—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旗下唯一一家在境内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部设在深圳,注册资本金40.7亿元。公司经营历史悠久,管理先进规范,服务专业诚信,品牌形象良好,长期以来受到广大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与赞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开罚单 太平财产保险厦门分公司林远方被罚6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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