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陈彬彬、何景海、苏志良、邱宝平四人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人为调整估损金额导致准备金提取不足
2022年11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陈彬彬、何景海、苏志良、邱宝平四人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人为调整估损金额导致准备金提取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国寿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处以罚款三十五万元;对陈彬彬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五万元;对何景海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三万元;对苏志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三万元;对邱宝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六万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成立于2008-08-20,负责人为刘月宗,企业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站南路6号第二十二层03、04单元,第二十三层及第二十四层,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超额承保,情节严重的;
(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温馨提示:中石化产融养老公司联合工商银行、银华基金等打造个人养老金服务专区。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
11月24日,国内头部保险中介泛华控股集团(纳斯达克代码:FANH)对外发布泛华开放平台战略,宣布推出行业基础设施——泛华开放平台,全方位赋能保险中介机构及个险销售主体。...行业资讯 2022-11-28 9:35:030阅读
-
数字化进程不断加快,金融领域的个人隐私与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愈发受到各界重视。法律法规对个人隐私保护的重视程度也在逐渐加强。...行业资讯 2022-11-25 10:12:120阅读
-
2022年11月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妨碍监管检查,陈小群、许起燕对其负直接责任...监管动态 2022-11-23 13:42:260阅读
-
2022年11月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西湖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黄皓、王其龙对其负主要责任,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第一百六...监管动态 2022-11-23 13:38:260阅读
-
2022年11月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蔡馨对其负直接责任...监管动态 2022-11-22 13:37:16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