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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清镇支公司被罚5000元 涉及未按规定缴回许可证原件

2023年4月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镇支公司因未按规定缴回许可证原件,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镇支公司警告并罚款五千元。

2023年4月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镇支公司因未按规定缴回许可证原件,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镇支公司警告并罚款五千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镇支公司成立于1996-12-16,负责人为郑荣,企业地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岭大街中段,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银行保险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许可证;

(二)未按规定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

(三)损坏许可证;

(四)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五)遗失许可证未按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

(六)未按规定公示许可证、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

(七)新领、换领许可证等未按规定进行公告;

(八)新领、换领许可证后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换领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中国人寿保险清镇支公司被罚5000元 涉及未按规定缴回许可证原件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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