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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开罚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阿图什市支公司被罚81万元

2023年5月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市支公司因:一、编制提供虚假财务资料套取劳务费;二、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2023年5月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市支公司因:一、编制提供虚假财务资料套取劳务费;二、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四、将公牛(育肥牛)当做政策性奶牛承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市支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81万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市支公司成立于2019-11-21,负责人为刘旺龙,企业地址位于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园丁小区1号楼3号门面,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保证保险人民币或外币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各类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其再保险的服务与咨询业务;代理保险机构业务有关业务;以及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

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开罚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阿图什市支公司被罚81万元

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开罚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阿图什市支公司被罚81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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