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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开罚单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被罚款7.2万元

2023年8月3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因:一、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行为;二、内控管理缺失行为,闫张霞、赵变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2023年8月3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因:一、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行为;二、内控管理缺失行为,闫张霞、赵变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新华人寿晋城中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7.2万元罚款,对闫张霞给予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对赵变给予警告,处以2000元罚款。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是国有控股上市寿险公司、中投直管企业、《财富》和《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2011年,新华保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公司锚定“中国最优秀的以全方位寿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的发展愿景,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风险保障与财富规划产品及服务,推动养老产业、健康产业发展,做强、做稳资产管理业务,助力寿险主业发展,全面提升科技赋能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开罚单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被罚款7.2万元

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开罚单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被罚款7.2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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