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监管动态 > 正文

辽宁监管局同意阳光财险法库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

2024年7月8日,辽宁监管局发布《关于变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库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变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库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辽阳光产险〔2024〕53号)收悉。

2024年7月8日,辽宁监管局发布《关于变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库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变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库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辽阳光产险〔2024〕5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库支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5号紫金名邸12号03门市。

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资料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05月23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8-1号第13层第1、2、3、4、5、6、7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华。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相关推荐

  • 2024年7月5日,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计斌任职资格的批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大地财保发〔2024〕466号)收悉。...
    0阅读
  • 2024年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因虚挂保险代理业务套取手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对永安财产保险股...
    0阅读
  •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仅载明保险金额作为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在实践中,大多数财产保险均采用不定值保险合...
    0阅读
  • 2024年7月2日,山西监管局发布《关于设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古交支公司的批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关于古交支公司(筹)开业验收的请示》(太平财并〔2024〕1号)收悉。...
    0阅读
  • 2024年7月1日,云南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地址的请示》(滇阳光...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