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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基数上限

上海社保基数上限: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上海市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上海社保基数上限

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上海市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社保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相关介绍】

上海市2011年4月1日起上海社保基数也按此调整:

社保参数

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96元

社保缴纳基数下限:3896*60%=2338元

社保缴纳基数上限:3896*300%=11688元

综合保险:3896*60%*12.5%=293元(政府固定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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