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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相关要求是不一样的,以某市为例: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相关要求是不一样的,可以直接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个人公积金查询业务,或者拨打公积金电话:12329!

以某市为例: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职工多次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办理提取申请时,除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表外,申请人还要根据情况不同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或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商业用房、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作担保、购房时间超过一年,采用保证人担保方式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职工,不能提取公积金。

【城市案例】

市民偿还住房贷款,如果符合条件,可以每间隔12个月提取一次公积金。11月21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合肥实行更为灵活便利的提取方法,市民每年提取公积金时间不需要间隔12个月,只要跨年即可。

举例来说,市民张先生于2012年6月第一次提取公积金,按照以前的规定,如果要第二次提取,须等到2013年6月以后,其间要间隔满12个月。而按照现在的规定,张先生如果要第二次提取公积金,在2013年1月~12月都可以办理提取,但每年度仍限提取一次。

需要注意的是,市民偿还住房贷款,如果是第一次办理提取,时间上还是有要求的。合肥市及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介绍说,第一次提取公积金,必须在还款满12个月后办理。举例来说,市民购房贷款是从2011年6月1日开始偿还,那么他第一次提取公积金必须等到2012年6月1日后。

提醒:提公积金要带齐材料

临近年底,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市民有所增加。公积金管理部门也提醒说,市民一定要带齐材料,免得耽搁时间。市民提取公积金须带足如下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配偶提取公积金,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共有人提取公积金,提供共有人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住住房借款合同(省直公积金贷款可不提供)原件、复印件;借款银行出具已还贷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省直公积金贷款可不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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