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育保险累计参保年限陆续达到1年时间的,参保人可开始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为大家介绍深圳报销生育保险流程及材料,欢迎阅读!
7.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8.结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9.失业登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未就业配偶为非深户籍的需提供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
10.参保人的银行账户(验原件,收复印件);
(1)报销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的银行账户要求提供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2)参保人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社保金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
(3)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1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申请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提供,只申请报销产前检查费用无法提供该项资料的,可不提供);
12.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提供)
(1)未就业配偶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可为“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也可以是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证明”;
(2)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证明。
1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