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申请评估工作流程及规则。金投保险网小编吐血整合的,希望对大家有用。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大家也可以留言指出来!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实地考察过程中,除对医药机构所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外,还需对药品“进、销、存”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检查,核查是否帐册清楚,帐物相符;对营业场所环境和标识进行检查,检查是否符合相关部门设置要求;对零售药店的营业区域划分进行检查,核查是否有明显的药品与非药品标志及分隔区域。对医师药师执业地点与职称、护理人员执业地点、医疗技术人员配备、科室设置、医疗设备配备等情况进行核实。
六、专家评估内容包括:医药机构资质情况、所在区域医药机构规划设置情况、场地设施、执业范围、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能力、特色服务、服务承诺等。符合条件的国家、自治区及我市重点项目以及政府扶持设置的医药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可先纳入。
七、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医药机构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陈述具体的请求、事实、理由及依据。
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应依据公示结束后专家委员会确定的名单与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