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调整南宁市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按照《关于调整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5号)文件规定,对我市的失业保险费率做出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8月10日讯:按照《关于调整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5号)文件规定,对我市的失业保险费率做出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3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规定的3%降至2%。

二、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暂由2%降至1.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暂由1%降至0.5%。

三、2015年6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费按调整后的费率进行缴费。参保单位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按原费率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核算后,多缴纳的费用将冲抵2015年10月的社会保险费,请各参保单位做好失业保险费核对及职工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清退工作。

关注手机金投网(http://m.cngold.org),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相关推荐

  • 可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家庭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家庭成员范围为准)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将提取资金...
    0阅读
  • 2023年7月2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关于何炜任职资格的批复深金复〔2023〕1号》,核准何炜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0阅读
  • 2023年7月2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王长青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金复〔2023〕1号》,核准王长青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副总...
    0阅读
  • 2023年7月2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闫继业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金复〔2023〕2号》,核准闫继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
    0阅读
  • 2023年7月2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关于冯立川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金复〔2023〕3号》,核准冯立川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