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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征求意见

为支持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健全公司价值发现机制,拓宽市场化资本补充渠道,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我会起草了《关于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4月15日讯:为支持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健全公司价值发现机制,拓宽市场化资本补充渠道,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我会起草了《关于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s@cir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部改革协调处(保险集团公司监管处)(邮政编码: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28813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4日。

关于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保险公司:

为支持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健全公司价值发现机制,拓宽市场化资本补充渠道,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导向】中国保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鼓励挂牌保险公司采取做市方式或竞价方式进行挂牌股份转让。

二、【挂牌条件】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审慎监管指标,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挂牌程序】保险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前,需取得中国保监会的监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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