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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数额的说明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6月8日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95号)要求,依据2016年度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17296元,按12%缴存比例计算,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确定各为2075元。

公积金查询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性。

2、合肥市是哪一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答:是1993年5月。

3、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答: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并于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宗旨是什么?

答:主要是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5、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本行政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6、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是什么?

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于2002年12月17日成立,是直属合肥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缴存;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以及依法履行行政处理和处罚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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