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下称《规定》)精神和省相关工作指引.....
3.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费到最后缴费地申请办理。
4.一次性缴费、一次性趸缴由相应的社保部门受理和审核。对符合缴费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部门在社保业务系统中录入缴费数据(缴费数据通过社保费三方协同办公系统传输至地税部门的社保征管系统),出具《梅州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并告知缴费人次日到相应地税部门缴费。
5.一次性缴费仅能办理一次,不能多次申请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人社、地税、社保部门要深刻领会《规定》和本通知的精神,在执行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经办工作方案,配强经办力量,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同时,要加强沟通联系,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
(二)准确宣传。各县(市、区)人社、地税、社保部门在政策宣传工作中,要紧扣《规定》和本通知的政策精神,做到准确宣传、到位宣传,特别是在一次性缴费方面,要准确解释政策,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过度宣传、错误宣传,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守纪律。要严格按照《规定》和本通知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绝不能出现突破政策界限、放宽准入条件等现象;要严格依法依规经办,绝不能出现违规经办、弄虚作假等现象。对执行政策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并追责,涉及违纪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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