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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6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细则

甘肃省2016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细则: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我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

甘肃省2016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细则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09月13日讯,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兰州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我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2015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管理并领取养老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以下简称“五七工、家属工”)。

二、调整时间

从2016年1月1日起。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1、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全部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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