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业务调整工作落实到位。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加强对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督促指导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开展工作,对调整实施中易产生的问题要提前做出预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业务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做好业务调整实施的准备工作。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指导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加强业务培训,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梳理调整业务经办流程,确保做到对文件理解准确、业务操作熟练。同时,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要提前告知申请人政策规定。
(三)及时沟通,随时掌握业务调整工作动态。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畅通与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的联系渠道,及时跟踪了解调整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给予有效指导,及时上报实施过程中发现的特殊问题。同时,督促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按照城乡就业制度规定办理各项业务,妥善留存业务经办材料,以备查验。
四、本通知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原我市已经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