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杭州透明售房研究院院长方张接认为,此次政策加码,是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的大背景下,有利于进一步抑制延续去年以来杭州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较为旺盛的投资性购房需求,引导市场逐步向居住属性回归,并有利于给真正的自住需求尤其是刚性需求购房者赢得时间和空间。
农历春节过后,受资金面较为宽松、城市发展乐观预期等因素的影响,杭州房地产市场购买需求旺盛,部分投资需求包括外来购房需求重新升温,尤其是大江东和富阳等非限购区域,外地投资者购买比例升温更为明显,大江东外地人购房比例连续几个月高达50%。此时政府果断出手,及时而有必要,表明了政府坚决维护杭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决心和信号。
链接二:限购政策回顾
2016年9月18日,杭州发布《关于我市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6年11月9日,杭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明确在9月19日已暂停市区限购范围内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基础上,自11月10日起,对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