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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套(骗)取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通告

针对近期发现多起缴存职工持伪造的购房合同等虚假证明材料套(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中心提出多项要求,今后一经发现,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03月09日讯,记者3月8日从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获悉,针对近期发现多起缴存职工持伪造的购房合同等虚假证明材料套(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中心提出多项要求,今后一经发现,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为杜绝该类套(骗)取行为的产生,一旦发现该类套(骗)取行为,省中心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通告如下:

一、目前省中心已与相关部门建立了长效查询机制,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所有证明材料均要通过相关部门核实后才能办理。

二、对持虚假证明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职工五年内禁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禁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缴存单位相关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协助或变相协助本单位职工套(骗)取住房公积金的,省中心核实情况后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单位,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任何伪造、变造虚假提取证明材料的中介机构或使用伪造、变造虚假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或个人,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一经发现,省中心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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