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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公积金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第3页

5月2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七、本政策执行时间,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办理房屋交易受理时间为准。但二手房贷款受理时间延长有效期限30天。

八、本政策实施范围为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

九、本政策自2017年5月3日起执行。本政策未涉及的内容,仍按住房公积金原有政策执行。由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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